2024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始终保...
2024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信息使用等关键环节,重拳捣毁一批个人信息交易平台,坚决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链条,有力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全年,共侦破相关案件7000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提醒个人信息处理者,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和技术措施,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线索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1.北京海淀公安机关侦破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制作木马程序,组织人员入职目标教培机构,定向投放木马程序非法控制教培机构内部计算机,窃取客户资料等个人信息。2024年9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指导17家受害企业清除木马程序,有效消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
2.甘肃张掖公安机关侦破“1·2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甘肃张掖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2月以来,以李某飞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快递行业工作人员,利用技术手段窃取快递订单相关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甘肃张掖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明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公安部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打击,共打掉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
3.吉林长春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明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吉林长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4年1月以来,以王某明为首的犯罪团伙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在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求职者简历,并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牟利。2024年6月,吉林长春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获伪造工商营业执照1000余张。
4.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侦破宋某川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凉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月以来,以宋某川、费某扬、和某宇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教育行业供应链公司工作人员彭某,利用彭某开发运维在线学习平台的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他人个人信息。2024年6月,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并及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5.广东东莞公安机关侦破林某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广东东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1月以来,林某成等人成立法律服务公司,发展律师事务所及具有诉讼需求人员为客户,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牟利。2024年5月,广东东莞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处涉嫌违法的法律服务公司5家。
6.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破韩某珠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0年12月以来,以韩某珠、何某航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黑客手段非法获取多款停车小程序中的停车数据,并通过安装定位设备方式,为他人提供车辆定位服务并牟利。2024年6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扣定位设备33套。
7.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2月以来,以张某、陈某静为首的犯罪团伙打着“自媒体工作室”的旗号,以招聘兼职工作人员的名义,骗取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用于注册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5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公安部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打击,共捣毁犯罪窝点2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4名。
8.河北承德公安机关侦破韩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河北承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韩某、黄某印为首的犯罪团伙,冒充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打着帮助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幌子,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注册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4月,河北承德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查获各类网络账号8万余个,查明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9.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侦破朱某星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辽宁辽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0月以来,朱某星等人冒充某地图App工作人员,打着免费帮助商户开通旺铺认证、提高知名度的旗号,骗取个体工商户个人信息,用于注册企业支付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85名,查明涉案金额140余万元。
10.湖南湘潭公安机关侦破冯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湖南湘潭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冯某、谭某红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免费领红包、游戏皮肤等虚假宣传视频,骗取他人的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8月,湖南湘潭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被盗网络账号6000余个,查明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记者 陈昱)
新华社济南6月3日电 为持续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保持高...
新华社济南6月3日电 为持续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山东省纪委监委3日对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案例进行通报。
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4月至2024年2月,王彦博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王彦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5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原聊城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维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8月至2021年国庆节,赵维波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赵维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青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三级调研员南天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3月至2024年9月,南天星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餐厅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南天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鱼台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年礼、陈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25年3月10日(工作日)中午,马年礼、陈浩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酒水。2025年4月,马年礼、陈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鲍顺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25年1月22日(工作日)中午,鲍顺礼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酒水。2025年4月,鲍顺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带孩子看病是一件既耗时又充满焦虑的事情。然而,在河南省儿童...
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带孩子看病是一件既耗时又充满焦虑的事情。然而,在河南省儿童医院,这种状况正在悄然改变。
“以前带孩子来看病,光是排队挂号就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有时候甚至要提前一天来预约。”一位姓王的妈妈回忆道,“但现在有了智能诊疗平台,我们可以通过手机随时了解孩子的就医进展,并且还能在线咨询AI数字医生,真的很方便。”
另一位父亲张先生分享了他的经历:“有一次我儿子突然发烧,当时已经是晚上了。我当时既着急又担心,但半夜去医院又不好打车,想起可以用康康就医小助手进行在线问诊,结果不到十分钟就得到了专业建议,心里踏实多了。”
这些真实的故事反映了智能诊疗平台给普通民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它不仅缩短了就医等待时间,还提供了一个随时随地获取医疗服务的渠道,真正做到了“以患者为中心”。
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医疗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变革。河南省儿童医院携手APUS推出的智能诊疗平台,不仅为患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服务,也为医疗行业的智能化升级树立了新的标杆。记者通过深入一线,全面展现这一创新合作背后的故事与成就。
自2024年5月起,河南省儿童医院试点使用APUS开发的基于大模型的智能诊疗平台。该平台集成了在线问诊、智能分诊、健康咨询等多项功能,实现了7×24小时不间断的医疗服务模式。这个平台极大地缓解了医生的工作压力,尤其是在高峰时段。现在医生可以更专注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而让平台处理一些基础性的问题。
据数据显示,自智能诊疗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医院的日均接诊量显著增加,患者的平均候诊时间大大缩短。这一变革不仅提升了医院整体运营效率,也优化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作为该项目的技术提供方,APUS董事长兼CEO李涛强调:“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开发一个产品,而是希望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整个医疗行业的变革。”APUS之所以选择与河南省儿童医院合作,是因为这里汇聚了大量的临床数据和实践经验,为AI模型的训练提供了宝贵的资源。“通过不断优化算法和积累经验,我们现在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服务。”李涛说,“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确保这些技术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真正造福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APUS还在持续探索更多应用场景,致力于打造一套依托AI赋能医疗行业的样板间,如:智能体检报告分析、疾病风险预测等。这一切都表明,APUS正致力于构建一个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助力实现“健康中国”的宏伟蓝图。
自智能诊疗平台上线以来,其成果令人瞩目。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初,该平台已累计服务超过100万名患者,单日最高接诊量突破1万例。此外,基于APUS岐黄大模型的成功应用案例,还荣获十多项国家级荣誉,进一步证明了其在医疗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突破。
正如李涛董事长所说:“这次合作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技术引进,更是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的一次革命性改造。我们将继续深化与医院的合作,共同探索更多可能性,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让AI医疗为健康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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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背景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巨头及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
在国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背景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巨头及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金融机构纷纷进行数智化转型。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已突破10亿,其中超过70%的用户习惯通过手机进行金融交易,手机银行已成为提升用户体验和数字化营销的关键工具,各家银行在手机银行的创新升级中寻求新的营销增长点。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威海市商业银行全力打造“用户体验一流,创收创利一流”的“智慧数字银行”,紧扣“数据标准化,标准线上化,线上智慧化”的理念,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和技术,积极开展手机银行数字化营销项目,迭代升级智慧银行APP,提升线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为用户带来智能金融服务新体验。
威海市商业银行以数智化为驱动,通过升级智慧银行APP、建立完善的产品服务和用户运营体系、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等,持续提升产品服务与用户需求的匹配度,力求为用户提供更智能、更有温度、更具个性化和更安全的智能金融产品体验,从而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推动手机银行的数字化营销目标实现。
智慧银行APP通过全新技术平台,使用全新平台、全新技术、全新表结构、全新代码重构电子银行技术体系,在夯实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将整体技术框架分为开发态、运行态和管理态,运用分布式技术以及服务化架构,使得应用系统性能提升,容错稳定性更高,日间的灰度发布更灵活,支撑全业务场景落地,为手机银行技术架构转型提供了新的数字化基础平台。
智慧银行APP运用实时流技术满足跨系统间的数据传输,建设了运用用户画像数据、实时交易数据、行为分析数据完成触达、权益、活动、任务、推荐、事件等综合能力的营销平台,能够从“用户活跃度、功能使用、产品销售、营销活动、风控管理、行为分析”等方面对手机银行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
智慧银行APP以“用户”为中心,以“数据+技术”为驱动,覆盖用户数据洞察、营销线索挖掘、活动权益管理、营销智能投放、营销效果分析、营销安全风控六大关键技术模块,通过汇聚多源数据,依托智能技术,社交化营销手段,全面实现更广域的数据采集、更精准的用户触达、更敏捷的营销闭环。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通过升级智慧银行APP、建立健全产品服务和用户运营体系、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等,持续提升产品服务与用户需求的适配度,通过“平台+联动”、“服务+活动”、“产品+场景”等营销模式,持续扩大手机银行用户规模,提升用户活跃度,为用户带来智能金融产品新体验。
建立产品运营体系,形成数字化闭环方案,通过用户标签、用户画像、用户分层等模型,提高线.搭建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
开展运营制度与流程设计、运营团队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规划、运营指标体系搭建等工作。
设计营销闭环管理流程和步骤、设计MAU目标分解、活动策略和实施路径,基于数据整合实现综合分析,为手机银行产品体验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技术创新和功能优化,为用户提供更智能、开放、安全、易用的线上金融服务,全方位提升用户产品体验,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以对技术接受度高,重视使用体验的18-60岁用户为重点年龄客群,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权益奖励机制等,持续提升产品体验。
项目主要成本为开发成本(人力、技术、工具)、运营成本(服务器、网络、数据存储)、营销费用(活动推广、广告)等。
(1)产品开发:界面设计和优化,新功能研发和集成(如智能客服-小神通等)。
威海市商业银行以打造“智慧数字银行”为愿景,充分放大手机银行平台作用,聚焦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手机银行,不断丰富金融场景,延伸服务触角,构建线上场景生态,全方位提升用户产品体验。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全力打造“业务场景地域化、形象打造品牌化、图文数据可视化、图标简单易识化、手势交互动效化、信息卡片组件化、用户旅程简约化、信息架构清晰化、内容易懂情感化、操作风险匹配化”的产品服务体系,全面升级用户体验。
一是开启智能化服务:智慧银行APP全面应用金融科技,将大数据、智能机器人、自然语言输入、语义识别、生物识别、OCR输入等技术充分融入到开户、登录、理财、支付、转账等核心业务中,打造智能客服、智能风控、智能语音、智能搜索、智能财富管理等“智慧+”服务,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服务新体验。
二是提供个性化服务:借助金融科技精准赋能,持续优化手机银行登录速度、操作步骤、产品功能等,实现流程简洁化、操作便捷化、界面个性化、业务场景化,增强人机交互体验,为用户提供线上咨询、智能语音、个性推荐等数字管家服务。
三是强化实时化服务:通过视频银行远程线上服务和智能客服,提高智能外呼能力,突破网点地理位置限制,实时为用户提供智能化、便捷化的线)财富管理体验升级
一是打造产品聚合财富管理体系:建立存款、理财、贷款、信用卡、基金、保险、贵金属等完善的财富管理体系,实现“功能全面聚合、产品一应俱全”。
二是构建用户统一视图和洞察体系:为用户精准推荐优选产品、快速转账、线上贷款、生活服务等高频服务,方便用户一键触达金融需求。
三是构建开放共赢金融生态体系:建立“快e贷”“房e贷”“税e融”等贷款业务的线上快捷入口,引入第三方数据,扩展用户资源,构建开放共赢金融生态体系。
一是扩展APP功能场景:增设亲情圈、金融日历、财富总览、大字版手机银行、待办事项、网点服务等功能场景,增设儿童专区、代发专区、碳积分专区、活动专区等特色专区,满足用户个性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是打造跨界融合生态圈:打造餐饮、观影、健康、购物、出行、商旅、社区、外卖、购物等多种生活、生态场景应用,上线云缴费和资讯服务,为用户提供“金融+生活”服务生态圈。三是满足差异化场景需求:根据用户行为、喜好等进行千人千面分析,为用户灵活显示功能菜单,根据客群属性进行精准营销。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以数智化转型为引擎,以提升用户体验为导向,建立“智慧+数字”用户运营和产品服务体系,数字化运营管理与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线上产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多元化场景开展精准营销,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一是打造开放、融合用户体系:智慧银行APP以满足多渠道共享、打造超级APP为目标,整合手机银行、直销银行、微信银行、视频银行、商户管理、支付等多渠道场景,形成统一用户视图,扩大服务边界,降低使用门槛,实现用户体系的互联网化。
二是建立全流程用户画像体系:持续加强用户识别能力和用户数据采集能力,形成近700项用户标签,建立用户画像体系,加强对客群偏好、需求的挖掘能力,完善用户全景视图。
三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用户成长体系:优化用户转化路径,以产品目标为出发点,通过产品吸引、活动激励、个性服务等引导用户向高价值、高活跃度用户成长。
一是建设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精细化运营,从“用户活跃度、功能使用、产品销售、营销活动、风控管理、用户行为分析”等方面对手机银行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分析。通过客群筛选、流程管理、活动投放等功能,实现用户运营、活动运营、产品运营、渠道运营、权益运营等。
二是设计精细化运营策略:以提升用户数量和MAU为目标,从活动方案、UI设计、渠道宣传、营销触达等方面设计精细化运营策略。同时,更新SDK、API、H5嵌入的接入标准和规范,开放账户、支付、理财、缴费等功能,进一步开放服务能力。
三是提高用户洞察能力:强化用户分层分群管理,借助数字化营销平台的标签圈群等功能对重点客群(如零售中高端客群、代发客群等)进行持续跟踪,针对性开展活动营销。
一是建设互联网营销平台:通过平台实现营销线索一键下发与营销任务线上管理,对营销策略执行情况及营销活动结果进行多维度统计和展示,为后续营销评价及策略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智能营销闭环管理。
二是建立数字化产品营销体系:建立竞品分析、产品设计、产品迭代及产品埋点的产品营销体系,借助自动化营销引擎、用户标签画像等平台应用及技术,提高手机银行自动化营销获客能力。三是开展用户精准营销:通过用户标签、用户画像、用户分层等模型和行为埋点数据,智能分析用户行为、喜好,开展精准营销。如开展中高端客群营销等。同时,与企业微信联合打造私域流量平台,开展睡眠户等客群的活动营销。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手机银行,为用户提供智能、开放、安全、易用的线上金融服务,打造数字化产品新体验。
一是建设全流程数字风控体系:智慧银行APP将智能风控与线上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全流程反欺诈风险防控体系,手机银行登录、注册、开户、转账、密码重置等应用场景均已落地智能风控,针对监测到的用户异常交易,设定人脸识别等风控程序,有效保护用户账户和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风险模型和数据管理:智慧银行APP深度整合内部组合数据与外部市场数据,对各类风险模型和数据统一收口管理,通过数据自动化采集提升信息采集效率、精细化智能分析工具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全面实现风控管理线上化和智能化,提升风控精细化水平。三是提高风险预警水平:通过业务监测与风险预警系统,实现自动化、实时化用户异常行为预警,支持对预警用户进行系统控制,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
一是通过数据分析开展场景营销:智慧银行APP通过整合用户标签、用户画像、用户分层等模型数据,实现用户活跃、留存、行为等数据的综合分析,提高场景营销和活动运营能力。
二是通过数据分析实现个性化服务:对用户(如月活、注册、注销)、产品(如销售情况)、交易(如业务量情况)、风险(如业务报错、阻断情况)、行为等重要事项进行实时查询、监控、统计和分析,构建交易实时大屏,实现产品智能推荐和用户“千人千面”。
三是通过数据分析深挖用户价值:对用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用户价值,基于客群特征选定营销渠道、活动方式及专属权益,开展针对性营销。
一是运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运用多种人机交互模式,强化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能力,开发智能语音、智能客服、智能搜索功能,用户口述即可办理转账、存款、理财、信用卡等业务。同时,通过机器学习与知识图谱等技术,建立手机银行全流程反欺诈风控体系。
二是应用人脸、图像、声音及指纹等模式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人脸、图像、声音及指纹等识别模式,核验手机银行用户身份,用户可选择指纹、人脸等进行登录、支付等操作。同时,针对高风险用户、高风险交易,在登录或转账环节应用人脸识别等进行增强验证。
三是通过云计算等技术进行数据资源整合:运用云计算等技术,进行数据信息的高效聚合与资源共享,通过整合产品、用户信息、网点服务等资源,形成多维度数据标签,开展用户精准画像,了解用户需求和用户偏好,进行智能推荐和精准营销,为用户打造数字化金融服务体验。
二期:2022.4-2022.10,建立健全产品服务和用户运营体系、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
三期:2022.11-至今,持续迭代升级,丰富生活场景应用,打造数智化服务新体验。
推广应用:威海市商业银行以用户为中心, 以“数据+技术”为驱动,建设手机银行互联网营销平台,提供合伙人、 金融小店社交化营销手段以及以养成类游戏为代表的用户成长体系,通过业务诊断、方案策划、权益管理、智能投放、效果分析等,精准实现用户触达。截至 2024 年 5月末,智慧银行APP开展活动近200个,参与人数近80万人。
1.线上渠道推广:加强客群分类、分层管理,丰富精细化运营策略,通过智慧银行APP、官方网站、社交媒体、App Store、微信银行、短信通知等渠道开展营销触达,提升用户活跃度和产品满意度。
2.线下渠道推广:一是开展合伙人裂变营销,达到成本低、受众广、见效快的市场营销成效;二是开展金融小店营销,员工以线上营业厅的形式“组装”销售基金、理财、贷款等产品,为用户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三是通过网点、合作商户等线下渠道进行营销推广,实现精准、批量获客。
一是“平台+联动”,加强平台营销和公私联动,引入第三方数据,扩展用户资源,实现精准、批量获客。同时,线下业务线上化营销,实现存量用户转化。
二是“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合伙人计划、新客有礼、存量用户激活、养成类游戏等平台活动和零售资产提升类活动,以活促客。
三是“产品+场景”,通过小当家专区、存款、理财等吸引目标客群,抓住用户需求旺盛的转账支付、财富总览等功能,结合资讯、云缴费等生活场景,提高用户粘性。
威海市商业银行智慧银行APP以优质的产品体验、丰富的产品功能、开放的场景服务、便捷的操作流程得到了用户的普遍认可。在项目推广和运营过程中,持续收集用户反馈和市场信息,定期进行功能优化,满足用户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
智慧银行APP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持续迭代升级,丰富生活场景应用,延伸服务触角,提效服务供给,打造数字化产品服务新体验。
1.手机银行用户规模高速增长截至2024年9月末,威海市商业银行手机银行当年新增手机银行注册用户50余万户,累计用户370余万户,实现了用户规模快速增长。
2023年,威海市商业银行手机银行交易金额达到2390.22亿元,实现交易规模快速增长。理财交易替代率和基金交易替代率均保持在100%。
截至2024年9月末,威海市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用户规模和年度增量在山东省城商行联盟成员行中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7)荣获第四届中小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优秀案例评选“营销创新优秀案例奖”。
手机银行服务质效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能够提升银行“无接触”线上服务能力,拓宽银行获客渠道,以科技创新驱动手机银行新生态,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放大手机银行平台作用,能够有效提升银行智能化风控能力,降低人力资源、网点建设、风险管理等业务成本,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为用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等创造多元化社会价值。该案例提供了手机银行科技创新发展新思路,具有很高的复制推广价值。1.智慧服务,打造数字化用户体验新生态。
持续升级手机银行功能,依托智慧APP模式,对用户行为、喜好等进行智能分析,实现精准用户画像、精准服务匹配,更好地满足用户特色化金融服务需求,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
通过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和营销平台,对用户进行标签分类及用户画像,为用户提供智能化营销方案,进一步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提高用户综合价值贡献。同时,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为员工拓宽营销渠道,提升营销成功率和用户转化率。
智能风控与手机银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全流程反欺诈风控体系,有效保护用户账户和资金安全。
威海市商业银行通过数智融合开展手机银行服务质效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手机银行用户规模高速增长、MAU和资金沉淀持续提升,电子渠道替代率保持100%,FTP利润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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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明制马面裙的褶皱随人体动态自然舒展,金丝盘扣在虚拟光影中幻化成流动的星辰...
前,明制马面裙的褶皱随人体动态自然舒展,金丝盘扣在虚拟光影中幻化成流动的星辰轨迹……在这里,观众可感受殷商、秦汉、隋唐、两宋、元蒙、明清等多个历史朝代的特色服装,并通过拍照生成个性化国风画像,体验历史名人、神话故事、文物拟人等趣味角色。
当观众走近AI试衣镜,5G网络可实时将体型、穿搭及场景数据传输至云端平台,结合季节趋势及用户画像,生成多种适配的穿搭方案。试衣镜还具有智能试衣模式,可进行模特试衣、换脸试衣、真人试衣等。
面向“银发群体”,中国移动的移动看家陪伴机器人“小佳”专为老人“量身定制”,能记住老人的兴趣爱好,陪伴、生活辅助两不误,还能生成生活vlog;“移动安全管家”正成为居家老人的“贴身助手”,其提供的“防诈骗、防走失”四大防护服务,已在福建累计拦截可疑电线万次。
转向另一侧,中国联通具身机器人正在精准抓取和分拣桌上的小零件。通过机器视觉和人工语言交互,具身智能机器人可实现目标的识别,自主规划线路,完成物体的抓取和分拣。该系统还集成动捕套装、VR遥操,端云协同高效采集数据,通过流水线质检标注优化AI训练,适用于工厂搬运等场景。
政企数字服务正在迭代焕新。南方电网此次展出了“南网在线”智慧营业厅,该平台自2021年上线发布以来,用户数已突破1亿,线%以上,率先实现了“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客户办电“一次都不跑”,并在广州、深圳多地实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中国电子旗下中国长城探索推出的拥抱人工智能的旗舰产品——全国产大模型智能办公一体机,基于飞腾CPU、麒麟操作系统、国产GPU和大模型构建,将大模型的能力与任务规划、数据分析、方案撰写等场景深度结合,实现精准数据分析、高效文档创作、数据不出内网、AI即开即用,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创作平台和知识管理空间。
“仲思”中医门诊智能体、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智能体、手术室辅助智能体、公卫应急智能体……AI技术推动精准医疗,让优质医疗资源普惠大众。
中央企业助力四川大学打造的“大川智问”校务服务助手,可应用于校园政策文件问答、新闻通知检索、办事服务指引、常用信息查询等丰富场景;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老师们借助AI教研教学助手,丰富了优质资源获取手段,提升跨学科知识引用能力和工作效率……人工智能应用+智算服务,正助力教育领域数字转型。
适应消费新场景,激活数字新动能,一系列的“数字之变”,正在工业、文旅、消费、教育、医疗、养老、政务等各领域上演。数字中国加快建设,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今年是人工智能的规模应用元年。随着以DeepSeek为代表的新一代开源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高性能、低成本、轻量化,大幅降低算力与算法门槛,促进大模型应用加速普及,为数字中国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动能。
中国电科的“小可大模型”,不仅构建了12.5T的领域专属数据湖,更通过大模型服务管理平台和应用开发平台的双轮驱动,实现了从算法研发到应用落地的全流程自主创新。
“大瓦特”是南方电网2023年9月发布的行业首个自主可控电力行业大模型,目前已形成智能巡检、智能客服、负荷预测等多个核心产品,覆盖输电、变电、配电、调度、客服、规划等10余个领域百余个应用场景。
作为一套完整的数智化转型方法论体系,中国一汽·七星云工作台覆盖“战略管理云、技术开发云、产品诞生云、订单交付云、客户运营云、员工成长云、平台运营云”七大业务领域。此次峰会期间,中国一汽还发布了企业级智能体产品——中国一汽OpenMind。在OpenMind加持下,驱动一汽·七星云工作台进化,打造企业全链路智能,推动企业从“经验响应”迈向加“数”前行。
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智能云生态大会上,中国电信智能云能力体系升级发布,全面升级“算力供给、模型服务、数据标注、行业应用、安全防护” 等方面能力,让更多合作伙伴更方便地获取普惠算力,更便捷地开发和应用AI。
与此同时,息壤创新推进计划也正式启动。中国电信将依托天翼云息壤,打造“资源共享、技术共创、场景共研、合作共赢”生态,解决AI应用中算力贵、效率低、落地难问题。面向AI开发者、企业及科研机构,共享算力与工具,推动AI在多领域发展。
深耕大数据原创技术,中国联通建成了标准成熟、技术先进、性能优越、多跨一体的大数据平台,突破了隐私计算、量子加密等关键技术,攻克了数据可信流通等难点卡点,构建高质量数据集,更好支撑大模型、智能体研发应用。
当前,中国联通强化人工智能基础创新,打造了多模共生的元景大模型,构建了40多个具有市场公认度的行业大模型,积极赋能经济运行、城市治理、工业制造等领域。
本届峰会期间,中国移动正式发布了全新升级的“九天”人工智能基座,全面提升人工智能要素供给能力,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九天”人工智能基座围绕“大算力、大模型、大数据”实现三大升级。大算力方面,实现“云计算”向“云智算”升级,提供全新算力服务。大模型方面,加快“九天”大模型能力升级,面向重点行业及关键领域,针对复杂系统智能化、泛在普惠可控等行业共性需求,重点升级3款基础大模型。大数据方面,实现大模型数据集供给范式升级,全面促进产业数据要素融通。
面对新场景蕴含的无限新机遇,加快AI大模型、具身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同海量工业场景的深度融合,成为加速AI发展和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关键引擎。
例如,“智衣衿”火爆出圈的背后,是“联通元景”的深厚内功。联通元景是中国联通人工智能的能力底座,依托“AI基础设施、数据集、大模型、智能体和AI安全”五方面能力,形成了“多模共生、普惠速成、场景深耕、数智融合、安全自主”五大特色。
目前,中国联通发挥格物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技术优势,融合元景工业大模型,赋能设计仿真、控制优化、预测性维护等场景,落地7500家5G工厂和3万个工业互联网项目,以数智新应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大会上,中国联通数智赋能新型工业化暨格物Unilink双跨平台AI跃迁成果、“数启新元,智铸精工”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成果等陆续发布,进一步展示了推动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技术成果。
当前,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为代表的信息消费“新三样”,正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
本届峰会期间,中国移动深化推进“AI+行动”,以“云网智算”为基础,携十余家产业合作伙伴,首次集中展示信息消费“新三样”产品,全面覆盖“人、车、家”生活场景,将有望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推动产业创新、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峰会期间,中国电信与中国海油联合打造的“天枢云”行业应用平台也正式发布,以天翼智能云为底座,为能源行业提供便捷、丰富的综合化信息服务。
中国电子云与南航数科基于AI+新应用实验室共同孵化了民航AI+IoT联合解决方案,可实现航司智能化管理。在智慧站坪场景中,可将航班保障节点识别准确率提升至95%以上。
持续加强协同创新,加快壮大发展动能,中央企业正以数智融合推动新型工业化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步入展区,一架有明显使用痕迹的无人机格外引人注目。这架无人机,是中国联通自主研发的基于中型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飞行平台的低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YH-630,也正是先后参加过广东韶关、海南文昌灾害救援的实战机。它凭借工业级飞控导航系统和专业任务地面站,能够实现无人机全程自主飞行,可搭载小型化移动通信基站、卫星通信、光电吊舱、搜救载荷等设备,滞空时间6-8小时,可满足指挥通信、三维建模、灾情侦测及搜救救援等多种任务需求,在多次灾害救援中发挥重大作用。
2025年3月,在MWC2025现场上,中国联通联合产业伙伴打造的“5G-A低空智联创新方案赋能城市智能血站建设”项目荣获GSMA全球移动大奖(GLOMO)“最佳城市移动创新奖”。该项目率先实现5G-A通感一体技术在城市血液配送领域的规模化商用,开创了5G-A技术服务城市民生的新范式。
在此次低空经济展区,该项目的物流无人机也亮相展区,让广大观众近距离感受全球领先的低空应用场景。项目利用5G-A通感一体技术,构建了覆盖1200平方公里城市空域的无人机血液配送网络,有效避免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将血液配送时间从平均40分钟大幅缩短至15分钟,效率提升60%,显著提升医疗应急救治能力,为全球城市智能化建设提供了示范案例。
据了解,中国联通已在全国打造了低空+城市治理、警务、消防、应急通信、文旅、巡检、载人航空、物流等20多类综合应用场景,标杆案例累计200余项。
与此同时,为助力低空产业创新发展,校企联合科技创新的新模式正在展开。在厦门,中国联通携手厦门大学共建了低空经济联合实验室,当前,福建联通正着力打造“通信网、导航网、感知网、算力网、气象网”五网一体,已实现厦大翔安校区-翔南航空产业园通感一体网络6平方公里空域全覆盖,联合厦大构建低空空域管理平台、低空应用平台、低空安全监管平台3大平台能力,并打造了福建省首个全产业链低空经济的测试场。
依托低空智能融合测试场,福建联通与厦门大学将开展“低空+智慧医疗”“低空+交通设施巡检”“低空+城市治理”“低空+跨岛跨城物流”等多场景试点示范,联合企业打造产学研用标杆,拉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促进多领域融合创新,推动科研成果走向市场应用。
当前,成都市正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通过政策创新、场景营造、服务升级...
当前,成都市正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通过政策创新、场景营造、服务升级“三驾马车”协同发力,着力构建“全链条、多层次、可持续”的民生消费促进体系。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各类客户群体普及金融安全知识,营造放心、稳定的金融安全环境,助推成都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激发民生消费全新活力。
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支付协会的指导组织下,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组织辖内各机构开展为期一周的“金融安全权益”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线,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开展各类金融诈骗识别防范等相关知识宣传,旨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群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守好百姓“钱袋子”安全。
反诈工作在当前常态化进行背景下,应着重向老年群体等重点人群倾斜。为切实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郫都支行积极行动,联合郫都新闻电视台走进老年大学开展系列反诈宣传活动并获报道。
活动期间,郫都支行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社区、老年大学开展“银发客群”的针对性宣传。支行工作人员通过自编自导社区公益剧目演出、社区知识科普、老年大学讲座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用生动多样的宣贯手法向老年学员们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虚假投资理财等知识,并耐心解答老年人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惑,切实为老年人的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银媒搭台唱金融安全反诈拿手好戏,郫都支行营业厅工作人员赵凯在接受郫都融媒体中心采访时表示,兴业银行目前通过实时的安全监控系统对交易进行分析,利用金融科技赋能识别异常交易行为,为客户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当反诈知识走进影院,会碰撞出怎样的金融安全宣贯火花?在4月中旬,天府新区支行在某影院包场邀请辖内客户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客户专属观影暨金融安全宣教活动。
本次活动累计邀请了超30名客户参与,工作人员在现场精心设计了多轮特色活动,寓教于乐。在组织客户观看国漫经典《哪吒1之魔童降世》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在观影后为大家献上一节反诈微剧场,通过结合电影中的“申公豹骗局”等情节,生动形象地解析了“数字人民币诈骗”“AI换脸转账”等当下新型金融诈骗手段。活动上,工作人员还着重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的关键条款,向客户介绍了该法对于金融机构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中的责任义务,以及客户在遭遇诈骗时如何依据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不仅丰富了客户的文化生活,也增强了客户的金融安全意识与法律素养。“兴业银行有温度的金融服务不仅是及时响应客户诉求,更是通过金融科技和知识宣贯,默默为客户撑起消费安全的蓝天。”天府新区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泉驿支行携手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驿区财政局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共同面向教师学生举办名为“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的反诈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师生以及学校员工积极参与。
活动现场,多种形式的宣传齐发力。在“警官说诈骗”环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警官向同学们详细剖析犯罪分子经常针对大学生使用的诈骗伎俩,如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虚假中奖信息、刷单邀约和校园贷款等,告诫大家“作为成长在技术蓬勃发展的新一代,在享受技术发展带来的红利同时,更要对技术的违规违法应用保持足够的戒备之心。青春唯有靠奋斗,切莫贪图小便宜”;现场宣传展板上,反诈知识、案例分析、防骗技巧等内容一目了然,吸引众多师生驻足观看,通过展板前方的问答闯关环节,按照积分可获取《防诈锦囊三十六计》,锦囊包含了反诈法的核心要点,全方位助力师生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金堂支行深入金山森林公园社区开展春日户外反诈宣传活动,获得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
在此次反诈宣传活动中,金堂支行工作人员在社区广场设立宣传点,向居民朋友发放精心制作的反诈宣传手册,耐心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等各类诈骗防范要点。为增强互动性,提高参与度,工作人员还组织了现场反诈知识问答环节,通过提出一系列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诈骗场景问题,引导大家仔细思考并作答,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踊跃参与,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加深了对反诈知识的理解,为社区居民筑牢反诈防线,营造安全、和谐的金融安全环境。
在坚定不移推进金融安全工作上,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正以“金融卫士”的姿态不断践行金融服务的人民性:以科技赋能筑牢智慧防线,以警银联动织密防护网络,以场景构建提升宣教实效。成都分行辖内120家网点作为反诈宣传的主阵地,将持续唱响“金融为民”的时代强音,以“久久为功”触达群众长尾问题,用“数字利剑”斩断诈骗黑手,多方携手共筑全民反诈的金融安全长城。
3月,我省持续做好涉突发事件、农业农村、食品安全等网络谣言的发现辟除,有力打...
3月,我省持续做好涉突发事件、农业农村、食品安全等网络谣言的发现辟除,有力打击谣言传播,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现对7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线路一双层公交车在中原路地下道(近福寿街)与涵洞上方顶棚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有网络平台账号发消息称:驾驶该公交车的司机为新司机“无证驾驶”且“科目二为”。对此,顶端新闻记者向郑州公交集团核实了解到,该网传消息不实。目前该不实消息已删除。(来源:顶端新闻)
真相:近日,南阳淅川县委网信办发现网络平台传播一则题为“河南深夜突发地震,震中居民:床晃得厉害,像坐船”的文章,称“2月22日凌晨3时17分,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发生4.3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引发部分市民恐慌。经联合公安网警进行核查,发现李某某为博眼球、吸流量,故意捏造了虚假消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来源:淅川发布)
线日,开封杞县网信部门巡查发现,网络平台账号“AA步步高升”发信息称“小麦、大蒜被打农药致死”。经核查,该账号持有者尚某为博眼球,利用视频编辑软件发布不实信息至社交平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尚某予以行政处罚。(来源:开封市委网信办)
真相:近日,焦作市网信办接群众举报,多个网络平台账号发布河南合村并镇名单,相关信息中涉及焦作的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温县、修武县、武陟县。经核实,确认这些信息系虚假不实信息。焦作市网信办已责令账号主办者删除相关信息。(来源:焦作市委网信办)
真相:近期,网络平台账号“黔中老哥”“一中结1E”等发布信息称“学校厨师怒斥校方提供坏枣”。经向郑东新区核实,该事件实际发生于2019年11月30日,郑东新区已依据第三方检测结果电话向幼儿园负责人告知检测未发现问题,幼儿园负责人向家委会通报了检测结果,家委会不再有异议。网传信息系利用翻炒旧闻恶意散布谣言。该不实信息已删除。(来源:郑州市委网信办)
线日,许昌市委网信办发现某网络平台账号“番茄炒蛋”发布文章《许昌暴雨:一场与自然的对话》,称“社交媒体上充斥着许昌暴雨的视频和图片,触目惊心”“人们惊慌失措,四处奔逃”“暴雨过后,许昌满目疮痍”等。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该信息严重失实,文中所配图片均为AI生成。公安机关已对发布者进行批评教育。(来源:许昌市委网信办)
线日,网络平台账号“若云”发布文章称“河南南阳卧龙区石桥镇白河村一化工厂发生爆炸。”经相关部门核实查证,卧龙区石桥镇并未发生事件,周边居民生活秩序正常,不存在因爆炸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影响,目前该信息已删除。(来源:南阳市委网信办)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网络谣言线索,欢迎您向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站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4486件7716人,起诉10855件21404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35件56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0件553人。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涵盖灭火器、柴油、化妆品、化肥、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分别是: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陈某、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这批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四方面特点:一是突出全链条打击犯罪。如河南检察机关办理的陈某、孙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机关深入挖掘线索,发现涉案假伪劣化肥销往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地,依法追诉18名下游经销商。二是准确认定涉案产品的性质。如安徽检察机关办理的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涉案灭火器的灭火剂主要成分含量、壁厚等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由此判断系伪劣产品。三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在依法从严打击主犯的同时,对其他从事辅助性工作并以获取固定工资为主要报酬来源且地位作用和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在其认罪认罚基础上,依法对其强制措施和量刑予以区分,确保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四是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如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反映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监管中存在的执法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发检察建议后,当地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挂牌督办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聚焦网络平台、直播间售假和农村、城乡接合部食药安全等问题,协同发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农产品领域行刑衔接规范性文件出台,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打击合力。
2023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潘某某借用被告人陈某某申请的“三盛”牌干粉灭火器3C资质证书和检验报告,租用陈某某名下三盛公司的部分厂房,雇佣被告人张某某等人组织生产“三盛”牌干粉灭火器。潘某某负责采购灭火器筒体、灌装机、包装机、贴标机等生产加工设备、原材料,张某某具体组织工人进行筒体灌装干粉、加压、贴标、打包等工作。潘某某等人为节约生产成本,采购壁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筒体,违规使用空气压缩机加压,并填充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剂,生产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潘某某、张某某将生产的“三盛”牌干粉灭火器全部销售给吴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经营的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计484821具,应收货款1111万余元,已收货款1007万余元。
其间,被告人陈某某将其名下三盛公司一半厂房出租给潘某某用于灌装灭火器,同时生产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0.8mm、0.9mm灭火器筒体398850具,并销售给潘某某等人使用,应收货款352万余元,已收货款290万余元。
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涉案“三盛”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主要成分含量(磷酸二氢铵)、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筒体爆破压力等项目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023年12月14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本案报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月25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潘某某、陈某某、张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4月28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一十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陈某某提出上诉,2024年7月29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侦查阶段。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筛查出涉案灭火器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相关线索后,迅速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淮北市两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厘清取证思路和侦查方向: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对查扣的“三盛”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检测,明确涉案灭火器是否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夯实伪劣产品认定基础。二是重点围绕销售金额进行取证,查明涉案公司销售记录、物流数据、资金流水等相关证据,构建“生产—销售—资金回流”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涉案金额。三是提取涉案人员的手机数据,重点固定涉案人员工作群微信聊天记录,通过主观认知与客观行为综合认定涉案人员是否具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故意。四是深挖案件线索,摸清销售渠道,堵截销售终端,全力消除不合格灭火器造成的安全隐患。
审查起诉阶段。一是确认涉案“三盛”牌灭火器均系伪劣产品。潘某某生产的涉案灭火器均销售给吴某某经营的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又通过网络渠道销往全国各地,如何认定已售出灭火器的质量尤为关键。本案公安机关从潘某某的生产厂房、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仓库分别查扣了“三盛”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经检验均不合格,结合潘某某、吴某某等人的供述,已销售灭火器与检验不合格灭火器在原料来源、生产流程、销售价格等方面均具有同一性,且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故足以认定涉案“三盛”牌灭火器均系伪劣产品。二是精准核算犯罪数额。引导公安机关从三盛公司财务和统计工作人员电脑中补充提取陈某某生产、销售的灭火器筒体统计表,并结合潘某某、陈某某的供述以及潘某某的银行交易流水等证据,扣除陈某某生产、销售的厚度符合国家标准的1.17mm灭火器筒体2282具,计算出陈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0.8mm、0.9mm灭火器筒体的数量和金额。三是联合审查、分层处理,全链条打击犯罪。因本案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上下游犯罪,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与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审查证据,并制定分层处理方案,对于组织者、领导者以及积极参与犯罪、地位作用显著,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由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犯罪嫌疑人由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审查。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认定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当严则严、该宽则宽。
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一是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双向衔接,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推动解决灭火器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相关单位均予以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部署开展了灭火器专项督查检查和执法行动。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与淮北市消防支队签订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形成保护合力。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检察机关建立“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监督模型”,筛查出大量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线索,仅其中一个案件线个,查实销售伪劣灭火器450万具,涉案金额高达1.49亿元,扣押涉案款1550万元。该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并向全国推广。
(一)严惩制售伪劣消防器材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灭火器作为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对于控制火势发展、减少火灾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本案被告人将生产的筒体壁厚缩水、灭火剂性能不达标的不合格灭火器混入正规销售渠道,造成“带病流通”的安全隐患。针对涉案灭火器流向全国各地、证据庞杂的复杂案情,检察机关及时引导侦查,通过穿透式审查生产销售记录、物流数据、资金流向等证据,准确认定涉案灭火器质量和犯罪数额,同时追捕追诉上下游涉案人员,实现犯罪全链条打击,切实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守护器”的安全底线。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分层精准打击犯罪。对于涉案人员层级复杂、犯罪情节差异明显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检察机关建立“上下联动+逐案会商”审查机制,通过犯罪作用图谱精准划分责任梯度,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分层处理。对犯罪链条中组织生产、技术造假、销售核心等关键人员,综合考量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违法所得等因素从严惩处;对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参与程度较低、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从宽处理。
(三)深化“数字检察+系统治理”融合机制,促进灭火器市场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依托数字监督模型对行业生产检测、流通数据等进行分析,通过价格异常、检测报告雷同等数据要素锁定类案监督线索。建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消防产品领域源头治理,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促进灭火器市场综合治理、维护公共安全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域”的良好效果。
2016年1月11日,被告人袁某甲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2018年以来,被告人袁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龙某甲等人先后注册、实际控制多家空壳公司,并以重庆市渝北区黑石子油库、长寿区沙溪油库和化工码头为储存、转运、制假、售假基地,使用工业白油、大密度重油等制假原料,按照相应比例勾兑、调色后,将成品作为车用0号柴油对外销售。其中,被告人袁某甲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被告人龙某甲参与管理日常事务并负责拆借大额资金购买制假原材料,被告人蒋某、袁某乙、袁某丙、龙某乙、唐某等人负责具体收购原料油、勾兑假柴油、发油等。
2021年3月9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已勾兑待销售成品1300余吨、制假原料油及半成品500余吨、储油罐40余个、油罐车10余辆。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油品均系不合格产品。经审计,被告人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车用0号柴油金额为人民币8.3亿余元。
另查明,被告人袁某甲在实施上述犯罪过程中,组织安排工人在厂区内修建沉淀池、排水管道等设施,将勾兑伪劣柴油产生的油水混合物,通过上述设施排放至厂区外,造成周边土壤及水域污染。经重庆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认定,排出的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
2021年9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污染环境罪对袁某甲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龙某某、蒋某等6人提起公诉。
2022年7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污染环境罪判处袁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年,并处罚金五亿元、一万元,鉴于袁某甲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撤销袁某甲原判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亿零二十六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龙某甲等六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八万至五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袁某甲等人提出上诉。2023年3月1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侦查阶段。本案系公安部督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检察机关应邀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针对公安机关提出的犯罪嫌疑人袁某甲辩解其销售的柴油中包括从正规渠道采购的合格成品油,售出柴油已消费使用无法鉴定,销售数额难以认定等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以下取证建议:一是查明加工制作不合格柴油原料来源、勾兑配比、调色比例等问题,查找其下级经销商及销售渠道;二是查明犯罪团伙是否采购合格成品油予以销售,若该情况属实,则应将对应的销售数额予以扣减;三是加强与成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就成品油流通、批发仓储、监管机制等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四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查获的柴油进行鉴定,委托审计机构对劣质柴油的销售数额进行审计。此外,检察机关在审查现场勘验照片和听取公安机关案情介绍时发现,本案作案窝点设备简陋,现场遍布油污废水,可能产生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遂建议公安机关对排水沟、渗水池等重点区域取样、送检。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补强固定证据。本案被告人辩解所涉原料为正规渠道购买的柴油。为排除合理怀疑,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到江苏南京、南通、扬州等地实地走访售油单位,询问相关证人,收集完善销售凭证等证据,实地调查成品油产业生态链,了解专业背景知识。二是综合把握“伪劣”产品实质内涵。经鉴定,查获的柴油多项指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检察机关经咨询专业意见后认为,长期使用该类柴油会明显损害发动机等汽车部件,涉案柴油应认定为伪劣产品。三是深挖下游犯罪链条。检察机关通过对电子数据、台账流水的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发现本案涉及大批专门采购伪劣柴油对外转售的下游经销商,遂建议公安机关开展下游犯罪侦查取证工作,追诉同案犯及下游经销商近20人,其中4人已判决。四是全面精准指控犯罪。为全面准确评价犯罪,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涉案油库附近农田和水域重金属含量均超标、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的鉴定意见,实地核实周边区域污染情况。经审查,袁某甲已涉嫌污染环境罪,检察机关遂将污染环境罪纳入指控罪名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五是合理提出量刑建议。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但综合考虑被告人袁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年纪较大等情节,提出合理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收到终审判决后,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查扣的伪劣柴油进行集中销毁。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会同成品业主管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成品油流通方面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就联合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建立定期通报和研究会商机制,共同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一)依法从严打击伪劣成品油犯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柴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与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工业白油和大密度油简单混合勾兑和添加色粉调制而成的劣质柴油,其闪点、密度、润滑性校正磨痕直径等关键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长期使用此类伪劣柴油会造成车辆发动机动力不足,损害机动车部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加工制造伪劣柴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任意排放会污染周边土地和水域,破坏生态环境。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柴油犯罪,有利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成品油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本案作案周期长,账目纷繁复杂,犯罪团伙为掩盖制假售假行为,存在真假混卖的情形。为准确认定犯罪数额,精准指控犯罪,检察机关结合电子账目、进货清单、银行流水、言词证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确定形成闭环的犯罪起算节点,最终通过审计认定本案伪劣柴油销售数额达8亿余元。同时,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异地取证、跨省域走访,深挖彻查犯罪线索,追诉漏罪漏犯,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有效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
(三)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分层分类打击团伙犯罪。本案犯罪团伙具有犯罪成员家族化、作案模式公司化特征,作案时间跨度长、伪劣产品数量大,导致各被告人涉案犯罪数额普遍较大。为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在依法从严打击主犯的同时,对于其他从事辅助性工作并以获取固定工资为主要报酬来源且地位作用和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在其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对其强制措施和量刑予以区分,确保宽严有度,罚当其罪。
2021年起,被告人吴某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经营、管理广州恒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某公司”),为非法牟利,吴某某在该公司生产的“婴某某婴肤霜”“婴某某益生元身体乳”“红某某婴儿护肤黄金霜”等婴幼儿化妆品中添加禁用物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022年2月至5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抽样检查,并扣押涉案的婴幼儿化妆品一批。经鉴定,上述被扣押的婴幼儿化妆品中分别检出“赛庚啶”“卤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等禁用成分。经统计,被告人吴某某对外销售上述婴幼儿化妆品金额共计31万余元,现场查获的含禁用成分的婴幼儿化妆品价值共计10万余元。同年7月1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吴某某、恒某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吴某某处以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2022年10月,被告人吴某某在原址以他人名义注册广州中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继续从事生产、销售婴幼儿化妆品的经营活动。为非法牟利,吴某某在该公司生产的“筱某某婴亲霜”“杏某某臻护霜”等婴幼儿化妆品中添加禁用原料“他克莫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经统计,被告人吴某某对外销售上述婴幼儿化妆品金额共计17000元。后中某公司对上述婴幼儿化妆品进行召回,未召回货值金额共计4296元。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3月6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公诉,于同年5月6日对被告吴某某、恒某公司、中某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9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吴某某、恒某公司、中某公司共同支付赔偿金人民币96万余元,并就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判决已生效。
侦查阶段。2023年5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以吴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因吴某某所生产的婴幼儿面霜销售至全国各地,地域跨度大、消费者众多,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生产记录、产品去向以查明犯罪数额。一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托行刑衔接平台,全面调取涉案产品的配料单、生产记录、生产批号、销售记录等证据,审查购入禁用物质的发票、产品生产管理流程、手机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向员工核实生产记录、配料单等情况,以全面查明问题批次产品;二是向异地买家取证,调取相关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购销合同等客观证据。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公安机关跨区域调取了行政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夯实了案件质量。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地位和犯罪行为的连续性,检察机关从公司股东组成、资金管理、转让对价、公司流水明细等客观证据入手,锁定吴某某在两个企业的实际控制地位,查明其被处以行政处罚后另设公司继续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化妆品的犯罪事实。二是针对吴某某否认主观明知,提出添加禁用原料系“工人误添加”的辩解,检察机关运用正向审查与反向求证的方式,既从原料采购发票、禁用物质编码、聊天记录等角度审查其组织生产过程与禁用物质的密切关联性,又从产品生产管理流程、从业时长等经验法则推定其主观明知。三是通过梳理涉案扣押产品的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单据,异地买家的购销合同、送货单、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结合犯罪嫌疑人认签的销售记录和送货单,依法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四是吴某某从业时间长,生产、销售的产品长期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检察机关综合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多维度打击侵犯婴幼儿权益的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反映出行政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和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前端守护婴幼儿化妆品安全。
(一)依托行刑衔接机制,高质效打击制售伪劣婴幼儿产品犯罪。婴幼儿是国家重点保护群体,婴幼儿产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长期使用含违禁成分的产品将对婴幼儿造成无法预估的伤害。检察机关依托行刑衔接平台,通过行刑衔接备案机制,实现案件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形成了“行政查处—刑事侦查—检察监督”的联动模式,从严打击伪劣婴幼儿产品犯罪。同时针对行为人受到行政处罚后在侦查阶段“换壳经营”继续制售伪劣婴幼儿产品的行为,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点收集犯罪行为连续性的证据,基于准确且全面认定的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卫婴幼儿保护安全线。
(二)构建全链条客观证据体系,精准认定主观明知及销售金额。网络制售伪劣产品案件犯罪链条化、地域跨度大、消费者众多,存在隐蔽性强、证据收集难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构建“主体穿透+资金穿透+数据穿透”的复合型审查模式,把握涉案公司的人员组成、资金管理、转让对价、流水明细等细节,结合犯罪行为的前后连续性以及伪劣产品检测报告、银行流水、采购发票等客观证据,依法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构建“原料—生产—销售”证据体系,重点分析匹配产品照片、产品批号、生产记录等证据实现证据闭环,准确认定犯罪数额。
(三)坚持治罪和治理相结合,加大民生安全司法保护力度。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专用产品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危害婴幼儿群体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构建“刑事追责+公益追偿+行业治理”多维监督闭环,通过刑事严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监督等方式综合履职。检察机关坚持治罪和治理相结合,积极协调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同向发力,针对监管漏洞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有效的建议措施,形成婴幼儿产品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2019年1月,被告人陈某在经营河南家某化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某公司”)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生产复合肥过程中,以氯化铵、尿素为主要原料配比成肥料颗粒,从同一出料口灌装到订制好的“好收成”“施特尔”“肥利丹”等二十余种品牌的复合肥包装袋内,销售给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七省份的78家经销商。经查证,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陈某销售伪劣复合肥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经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验,该公司生产的上述复合肥的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项目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包装袋上标注的养分含量明显不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2月底至5月,被告人孙某(陈某的妻子)在任家某公司会计期间,明知该厂生产、销售的系不符合标准复合肥的情况下,仍为陈某生产、销售伪劣复合肥开具出库单、记录生产量、发工资等提供帮助,涉案金额2556万余元。
2023年12月1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陈某、孙某提起公诉。2024年6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孙某提出上诉,2024年9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侦查阶段。因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重大复杂,检察机关应公安机关邀请派员提前介入,针对性提出深挖上下游、追诉漏犯、确保全链条打击的意见。检察机关经分析比对发现,被告人陈某与同案犯在生产持续时间、数量、销售金额等方面供述不一致,且从公司账本、交易记录等证据推算出的生产规模与已掌握的涉案金额也不能对应。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遗漏多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故依法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电子数据,明确应当追诉人员的范围及身份信息。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追诉漏犯。检察机关全面分析被告人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梳理被告人陈某的购销链条,又以被告人孙某记载的公司账本、管理人员冯某某记载的发货记录等客观证据为有力支撑,完整重建被告人陈某的销售网,依法追诉18名漏犯(另案处理),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二是精准认定涉案金额。针对部分经销商关于化肥自用、未全部发货等辩解理由,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梳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交易记录,反复核查、依法核减,最终确定了各被告人的涉案金额。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对案件反映出的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检验、抽检职责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职,从源头上保障农资质量安全。
(一)严惩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化肥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农资,是粮食的“粮食”,事关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更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危害农资安全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体现从严政策,确保案件质量。被告人陈某生产的伪劣化肥销售区域涉及七个省份,检察机关通过全链条打击,上挖源头、下追流向,跨区域捣毁制假售假源头。被告人陈某曾因制售伪劣化肥被判处刑罚,现又继续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其主观恶性深,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有力促进农资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加强司法执法协同,促进办案质效提升。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强化大控方意识,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在侦查思路、打击范围、证据补查、法律适用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共识。在提前介入环节,建议公安机关将侦查范围扩大至特定关系人资金网,穿透资金链条,准确认定涉案金额超亿元;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涉案银行账户,防止违法资金转移。通过延伸办案触角,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创新农资监管方式,利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技术探索实现农资产品“一品一码”,构建农资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追溯体系。
(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注重监督实效。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扣押、物证提取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检察机关针对本案涉及下游经销商众多,特邀多名审计人员协助对涉案电子数据、发货清单、交易明细进行分析,追根溯源,向下摸清销售渠道,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下游经销商立案侦查,以检察履职切实保障农资安全和农民利益。
2017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王某某在无任何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使用自行购买的黄芪、蛇床子等中草药自制化妆品,售卖给他人的电商平台店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2024年8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被告人王某某,在其加工地点依法扣押“植物祛斑祛黄莹肌如玉粉”“退红粉”等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经鉴定,上述化妆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2025年1月10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2025年1月23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已生效。
侦查阶段。2024年6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行刑衔接信息通报机制,知悉某电商平台店铺销售“三无”化妆品的行政违法线索,即建议行政机关委托检验。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涉案化妆品均为不合格产品。检察机关进一步建议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通过审查微信聊天记录、追踪快递物流信息等方式,成功追捕上游生产商王某某。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精准认定案件性质。涉案化妆品经鉴定均为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但经梳理涉案店铺顾客评价、12345投诉数据及向部分消费者进行取证,并未发现涉案化妆品造成消费者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不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要件,遂对王某某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责。二是准确界定生产、销售金额。依托王某某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物流寄递信息等,结合手机鉴定中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货凭证,在海量数据中提取出王某某制作化妆品并向下游销售的起始时间、种类、数量、单价等事实,综合认定已销售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合并计算生产、销售金额。三是明确主观明知,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重点对在案电子数据进行整理,由此锁定王某某进货的中草药原料商、自制药方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针对审查认定的事实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成功瓦解王某某的脱罪心理,自愿认罪认罚,推动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共计50万元,有力维护化妆品行业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及时向行政机关进行通报,建议对涉案店铺作出闭店下架商品等处理。同时,结合化妆品等民生安全领域伪劣产品犯罪发案情况,健全完善与公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销售网点、美容机构的监督力度,并做好化妆品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全链条惩治制售伪劣产品犯罪,促进美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近年来,美妆行业发展迅速,化妆品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产品。本案被告人在既无专业知识,也无制售资格的情况下,自行购买中草药,通过家庭作坊形式将中草药进行配比、包装,未经专业检测即通过网络对下游销售,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隐患。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线索移送及信息共享,从交易金额认定、关联犯罪定性、行刑衔接等方面开展协作取证,构建“生产—运输—销售”全链条证据体系。全力维护消费者安全与消费权益。
(二)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精准认定案件性质及涉案金额。本案被告人生产、销售化妆品时间跨度长、种类多,需对其生产、销售的实际数量、金额、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进行重点审查。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向消费者取证,明确涉案化妆品是否造成人身损害等严重后果,确保准确定性。另一方面,鉴于王某某系通过快递对外销售,且附有进货单据等情况,确立以发货凭证为基础,与下家的微信聊天记录及交易流水一一对应的审查思路,确定已销售数量。因已销售化妆品均已灭失,检察机关通过讯问被告人,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确定被告人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地点、工艺、包装、价格等均未发生变化,故认定其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与现场查获的伪劣产品质量并无差别,从而将已销售产品均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保障打击力度。
(三)持续聚焦民生问题,推动化妆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检察机关以案件办理为切口,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创新“全额退赔+预缴罚金”追责机制,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对行为人实现有效威慑。刑事检察部门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调研,同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建议加强医美行业监管。此外,联合职能部门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帮助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2023年3月至6月,被告人武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姬某某、于某某、白某某等4人按照各自分工,由武某某提供雄黄、水牛角等原材料及制作方法,租用包装场地,购买封膜机、喷码机等包装设备,由姬某某、于某某等人组织他人加工、包装、塑封、粘贴商标等,假冒其他公司生产的安宫牛黄丸(散装药丸和成品)销售给被告人李某某,所得销售金额30万元。6月30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查扣武某某尚未销售的假冒安宫牛黄丸,价值共计19800元。
2023年3月至6月,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雇佣被告人罗某等3人假冒其他公司生产的安宫牛黄丸,通过网络销售给下级代理卓某某、张某某,所得销售金额219余万元。6月30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查获被告人李某某尚未销售的假冒安宫牛黄丸,价值共计164万余元。被告人卓某某、张某某又将购买的假冒安宫牛黄丸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分别为57万余元、6万余元。
经检验,涉案的安宫牛黄丸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均系假药。
2023年10月30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对武某某、李某某等26人提起公诉。2024年7月16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李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七十万到二万元不等;以生产假药罪判处姬某某、于某某、白某某等15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到一千元不等;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卓某某、张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四年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到二万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提出上诉,2024年12月27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经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涉案药品抽样检验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重点督促公安机关深挖犯罪线索,查清生产、销售各环节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于2023年9月30日、10月21日、10月26日三次移送审查起诉共26人。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准确认定案件性质。一方面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的安宫牛黄丸进行检验,经检验,涉案的安宫牛黄丸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均系假药;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对被告人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进行比对,发现二者存在显著差异,不属于“相同的商标”。故检察机关依法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二是精准认定犯罪金额。检察机关根据被告人武某某、李某某的从业经历、生产条件、原材料来源以及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已销售的安宫牛黄丸与查获的安宫牛黄丸,在原材料、制作方法、生产环境等方面具有同一性,据此认定已销售的安宫牛黄丸也均系假药。被告人李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关于犯罪数额、销售假药数量的供述反复,对计算方式提出异议。检察机关认真梳理全部交易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厘清被告人已销售假药金额和现场扣押假药金额,完善了证据链条。三是准确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检察机关结合各被告人的从业经历、认知能力、药品进货渠道和价格、销售渠道和价格以及生产、销售方式等事实综合判断认定其主观故意。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向不具有药品生产资质的生产者购买成品及散装安宫牛黄丸,组织工人对散装药丸进行包装、粘贴商标、销售等行为,均足以认定其具有主观故意。
(一)聚焦民生福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网络销售药品逐渐深入百姓生活,无生产厂家、冒充正规企业生产的假药也流入了市场。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销售范围涉及十多个省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建议公安机关深挖彻查犯罪链条,全面收集、固定电子数据等证据,精准重拳出击,实现全链条打击;针对主要被告人提出的无罪辩解,认真审查涉案药品检验报告,听取相关行政部门意见,精准认定案件性质,准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聚焦高质效办案,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在办理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且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药案件中,检察机关坚持抓实案件质量,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本案中,检察机关按照分层分类处理方式,对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主观恶性大的涉案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三)聚焦综合治理,加治宣传力度。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聚焦重点群体、重要时点,主动联合宣传部门,通过白山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检察公众号向群众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以及如何辨别假药劣药等知识,有效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能力,从源头预防相关犯罪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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